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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2025年同力申硕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5-04-08 15:42:31   作者:招生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学校简介

西安石油大学创建于1951年10月,是习仲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切关怀、倡导创立,最早建设、长期布局在我国西北地区的唯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陕西省“双一流”培育高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涵盖理工经管文法教艺交叉等九个门类,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完整。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工程学、化学、地球科学分别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获评“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有1个陕西省一流学科、7个省级优势学科、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项目。学校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二、学科及相应全国统考科目

一级学科

学科

代码

全国统考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

授予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

/

英语

工学硕士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英语

工学硕士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

/

英语

工学硕士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

/

英语

工学硕士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20

/

英语

工学硕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英语

管理学硕士

三、申请人条件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仅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达到相应学科硕士学位水平和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不涉及学历。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四、报名程序

1. 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进行注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申请。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西安石油大学明德校区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签署《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西安石油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

(2) 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取的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蓝底照片5张(需与信息平台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

(5) 如果有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一并提交;

(6) 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推荐证明材料(加印密封)。

报名信息一旦确认,不得更改。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信息确认后,申请人与学校签订相关承诺书。

3. 费用缴纳

(1) 缴纳方式:申请人经我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西安石油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安排请及时关注学校通知。

(2) 费用标准:包括学校课程水平认定费(不含全国统考)及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费,共计27000元。分两个阶段缴纳:

第一阶段:课程水平认定费:12000元/人,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缴纳;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费:15000元/人,通过课程水平认定和全国统考的学生缴纳。

(3) 费用如有调整,以学校公示为准。

五、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3年至5年。

特别提醒: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为我校学员之日起,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否则予以清退。同时,申请人必须在4年之内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和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逾期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六、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各省级考试主管部门负责。一般是每年3月报名,5月下旬(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考试,上午进行外国语水平考试,下午进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具体安排以当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为准。

七、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参照《西安石油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相关条款执行。

八、通讯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11号西安石油大学明德校区

邮编:710065,电话:029-88382727

邮箱:wjyang#xsyu.edu.cn(发邮件时请将#替换为@)

网址:http://jxjy.xsyu.edu.cn

微信公众号:西安石油大学继续教育(xsyujxjy)

为严肃学校招生管理秩序,维护我校形象和声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请申请人增强防范意识,随时关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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