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耿理春等34名学生分别于2015-2018年间通过全国成人高考并被我校录取,但未能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根据《西安石油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西石大继〔2023〕55号)第二章第五条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信平台中34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信息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我校将一如既往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规范管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定期对无效学籍进行处理,希望每位同学能珍惜学习机会,克服困难,顺利按期毕业。
公示期: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电话:029-88382312。
附件:西安石油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无效学籍名单
西安石油大学
2023年10月11日
